州法令60-2C烟花许可和安全
县令编号. 233-07
在Doña安娜县的非建制地区, 允许的 烟花是地面和手持的闪光装置,包括. 233-07)
- 锥喷泉
- 脆皮设备
- 圆柱形喷泉
- Flitter罗马焰火筒
- 地面纺纱
- 照明的火把
- 轮子
- 新奇的物品
以下几种类型的烟花是 non-允许的 烟花及其占有, 出售, 禁止在Doña安娜县的非建制地区拥有、出售和使用. 233-07)
- 新墨西哥州烟花安全法案禁止燃放的所有烟花.
- 所有空中设备包括:
- 航空炮弹套件-可重新装填的管
- 空中纺纱
- 直升机
- 矿山
- Missile-type火箭
- 多管装置
- 罗马蜡烛
- 贝壳
- Stick-type火箭
- 所有地面音响设备,包括:
允许的烟花可以零售销售在Doña安娜县的非建制地区, 新墨西哥, 每年6月20日至7月6日, 元旦前六天(含元旦), 农历新年的前三天(包括前三天), 9月16日, 和五月五日节. (州法令60-2C /县法令第. 233-07).
- 在下列情况下,烟花不得零售出售:
- 州消防局长的零售烟花许可证
- 县商业登记
- 县级零售烟花许可证
- 所有许可证须在进行零售的地点展示.
- 向某人出售或出售烟花是非法的
烟花不得在下列场所燃放:
- 150英尺的烟花零售点.
- 在国家林地,荒地,或者博斯克.
- 任何人不得在机动车内点燃烟花或者从机动车上投掷烟花.
- 不得向机动车投掷已点燃的烟花
- 任何人不得向他人或人群或其附近放置或投掷已点燃的烟花.
- 禁止在县内道路和通行权上燃放烟花爆竹.